“大数据杀熟”刷屏,网友亲测后气炸!你中招了吗?
简而言之“大统计数据伊博人”,没人将其表述为网络供应商借助他们所保有的使用者统计数据,对老使用者推行产品价格性别歧视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项目,网络供应商表明给老使用者的产品价格要高于新使用者。
此前,媒体调查就曾辨认出,在飞机票、饭店、影片、B2C、出行等多个产品价格有波动的网络平台都存有类似于情形,且在在线旅游网络平台较为普遍,而国外一些中文网站早已有过类似于情形。
近日,有网民辨认出,同一段路程,坐车软件对两部智能手机的报价却不一样:
这是真的吗?于是,很多人走上了验证的道路:
这些情形,你是否也遇到过?
情形一:老使用者较于使用者产品价格高?
据报道,有网民称,他们在某戏票购票网络平台上体验到了被“伊博人”。
她则表示,用新注册登记的阿宝帐号、一般团体会员帐号和高阶其它团体会员帐号同时购买同九场影片,最便宜的是阿宝帐号,其次是一般团体会员帐号,而高阶其它帐号三张票要比阿宝帐号贵出5元以上。另外,他们下半年开始,戏票网络平台产品价格表明销售价格30-40元,而一年前销售价格为20元。
情形二:苹果公司使用者比Android使用者产品价格高?
目前,大家的智能手机大多分为两个派系,分别是苹果公司iOS控制系统和Android控制系统。然而,一名网民辨认出,用苹果公司智能手机坐车比Android智能手机坐车贵。
除此之外,某些音频中文网站也会依照智能手机相同型号给出相同的收费待遇。以某音频中文网站为例,开通VIP团体会员,Android使用者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产品价格分别为20元、58元、108元,年梅西县198元;而苹果公司使用者买回则要贵出5-35元不等。对于存有产品价格差异的原因,客服人员则表示,是由于其中包含苹果公司收取的佣金。
情形三:不买产品价格变更贵?预设绑定上次服务项目?
媒体报道,在线旅游网络平台被批评存有“大统计数据伊博人现象”最多。一名网民则表示,他们在某在线旅游网络平台订飞机票,选准的那班每次看时单厢下浮;而当他们选准该飞机票后取消,黑唇那个飞机票时,产品价格立刻上涨甚至翻番,在他们觉得“不买会更贵”而匆匆付款后,辨认出该国际航班产品价格又恢复到最初的低价。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依照使用者的“上一场犯罪行为”而预设绑定相应服务项目。例如刚刚注册登记团体会员的使用者,他在买回飞机票时,控制系统仅预设表明三张飞机票的产品价格。而一旦他在这一场同时键入了宾客包厢、接载机服务项目或饭店代金券等附加服务项目,那么在下一场付款时,控制系统会预设帮他键入同样的服务项目。
情形四:相同使用者,产品价格相同
有网民在博客发出三张截屏称,他们与家人在某旅行APP搜寻飞机票,同一国际航班同一天相同智能手机搜寻出来的产品价格却相同:
除了以上情形外,在一些中文网站,大V在客服人员投诉等方面甚至享有特权。同时,还存有同一名使用者在相同中文网站之间统计数据被共享这一问题,许多使用者遇到过在一个中文网站搜寻或浏览的内容立刻被另一中文网站进行广告推荐的情形。
是产品价格“性别歧视”还是产品价格“机制”,网民、专家吵起来了
不少网民看到“大统计数据性别歧视”后则表示,他们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形:
但也有网民则表示,还是应该以实际情形出发,坐车出现误差在所难免:
对于这种现象,专家也有相同观点:
有专家认为,大统计数据把经济学中的“一级产品价格性别歧视”实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则表示,“过去经济学里讲一级产品价格性别歧视,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现在有了简而言之的大统计数据,倒是堂而皇之地实现了。一级产品价格性别歧视又称完全产品价格性别歧视,每一单位产品都有相同的产品价格,它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位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产品价格,因而能够获得每位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
也有专家认为,这其实是给产品价格敏感的人提供了更多优惠。
知名大统计数据专家、电子科技大学大统计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周涛则表示:“让相同的消费者看到相同的产品价格,大家往往一听到这个就觉得是产品价格性别歧视。其实可以反过来想,有些消费者看到的是原价,有的消费者可能会看到代金券、返现券后的产品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不把它理解为产品价格性别歧视,而是给产品价格更敏感的人更多优惠。”
“大统计数据伊博人”是否违法
大统计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
人民日报的一则评论引起了网民关注。该评论则表示,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针对相同消费能力群体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产品价格欺诈,不为产品价格法所允许。
光明网评论员文章也指出,商家的溢价犯罪行为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这种溢价是否透明。如果老客户普遍要支付高于“正常产品价格”的金额,甚至越是老客户产品价格越贵,这显然背离了一种朴素的诚信原则,也是对老客户信赖的一种直接辜负。
依照国家发改委《禁止产品价格欺诈犯罪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产品价格欺诈犯罪行为是指经营者借助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产品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犯罪行为。按照这一表述,“大统计数据伊博人”显然违反了《规定》,是一种典型的产品价格欺诈。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有欺诈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买回商品价款的三倍。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综合: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央广网、人民网(ID:people_rmw)等
本期编辑:胡洪江、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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